幻灯二

厦门补贴2021(厦门普通工人退休待遇2017年厦门各项补贴!每人居然可最多领这么多,快收藏!)

又是一年

马上就要放假过年啦

今天上班的路上明显感觉人都少了许多

那在厦门生活那么久

泥萌享受过哪些补贴政策?

编妹整理了一份补贴申领时间表

有符合要求的

记得看准时间去领钱哦~

新生儿福利

厦门户籍的新生儿,只要在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向所在区地税局申报参保并于次月将相应的保险费用缴纳到地税账户,即可从出生那一刻起享受年度总额为31万元的医疗保险待遇;门诊、住院均可直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门槛费,综合保障水平达到了75%,在国内已达到较高水平。

孕妇福利

凡是居住在厦门的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均可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表格》,前住服务机构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同安、翔安区:夫妇一方户籍在这两个区,其中一方为农村户籍或城镇低保对象,孕妇可免费享受价值180元的产前筛查(抽血)和价值150元B超筛查各一次,发现的高危对象可免费享受价值1250元的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和(或)价值415元的产前超声诊断。

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区:夫妇一方户籍在这四个区的,孕妇可免费享受价值180元的产前筛查(抽血)一次。

老年人福利

本市户籍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市、区财政发放1100元高龄津贴;各区还为90岁—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高龄津贴,为80岁—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70岁起,可享受100元以上的高龄津贴。

每年老年节,市财政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本市户籍满五年的老年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高于3000元且低于6000元(含6000元)的部分,给予补助50%6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补助70%。以上补助分段计算。

厦门市政府为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投保了意外伤害险,老年人在本市范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产生意外伤害医疗的,均可获保险赔偿。

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70岁以上困难老人福利

全市城乡统一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10元,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20%保障金。特困老人分散供养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860元。特困供养对象住院年救助限额4万元,门诊年救助限额3000元

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目前,市级已建立对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区级已建立对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集美和海沧区已率先实施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另外,从2012年10月起,每年9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老年节过节费从150元提高到5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享的高龄补贴从200元提高到500元。

独生子女年满60岁的父母将获补贴福利

厦门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岁每年将获得人均1800元奖励扶助,低保家庭人均按3000元发放。 福建省卫计委公布了《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按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低保家庭则按年人均不低于2400元发放。 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

养老保险补贴

按福建省的统一布置,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15元,调整后为260元

其中,具有我市户籍但不满5年的参保人员,月基础养老金调整为100元,自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的次月起,改按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以上同类人员的月基础养老金标准执行。

医疗福利

厦门公民都可以免费接种疫苗有:卡介苗(BCG)、乙型肝炎疫苗(HepB)、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wP)、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aP)、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MV)、麻疹-风疹二联疫苗(MR)、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MM)、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MMR)、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参加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后,职工如患重大疾病,或其子女患新生儿特定先天性疾病,即可一次性领取3万元医疗补助金。同时,职工工伤事故保障范围首次扩大到意外伤害事故,最高支付3万元补助金。

根据新《办法》,员工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的,可获得的一次性补助金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对已患重大疾病的参保员工,年度医疗费用自付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支付部分,含自费医疗费用)超出3万元的,给予医疗费用补助。自付总额在3万元—5万元的,补助3000元自付5万元—8万元的,补助5000元自付8万元—10万元的,补助8000元自付10万元以上的,补助1万元

夏季高温补贴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失独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能领补助金福利

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将有所提高。据悉,此前每人标准为每月500元-1000元,调整后49岁以下每人提高到每月1000元(夫妻合起来每月2000元)49岁以上调整到每人1500元(夫妻合起来每月3000元)

如果是独居老人则可获得1600元/月补助。全失能困难老人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80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半失能困难老人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00元提高到每人800元

新能源汽车补贴

在厦门购买新能源车在享受国家规定的补贴以外,还可以享受等额的厦门市补贴,即按照国家和厦门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今年厦门消费者在厦门购买备案电动汽车,最多可获得国家和厦门市各补贴的5.4万元总计补贴金额达到10.8万元

特困群体建房补贴

我市低保、残疾等特困群体中的无房户今后自建或重建新房,可向政府申请补助。按照补助办法规定,对农村特困无房户,符合新建条件的,将优先安排宅基地,每户给予5万元补助;特困群体中居住的是危房,且具有合法产权、修缮(翻建)符合政策规定、具备修缮(翻建)条件的,危房修缮补助标准为每户2.5万元,翻建补助标准为每户5万元。

困难残疾人可获生活补助

厦门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将可获得300元生活补助。值得一提的是,政策还规定,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不计入残疾人家庭收入。 这意味着,原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可在享受原低保政策的基础上,额外领取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另外,享受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的对象,符合困难条件的,也可提出申领生活补助

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对已开办并接收本市户籍老年人入住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全年平均数,每年给予每个床位1200元的补贴。对于老人来说,可以让他们住在养老院里,无缝隙衔接医疗服务和医保政策。

如果以上福利领不到,憋哭!

厦门还有一些没有申请时间限制的福利

看准了,就申领去吧~

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新政的适用对象为:自2015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新引进的人才。《实施意见》提出的住房补贴标准,与原来标准相比已全面提高,而且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不设名额限制。  人才既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标准】

A类人才

  购房补贴  每人每年10万元,最长发放期限 10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租房补贴

  每人每月5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B类人才

  购房补贴  每人每年8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80万元  租房补贴

  每人每月4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24万元

C类人才

  购房补贴  每人每年3.5万元,最长发放期限 10年累计不超过35万元  租房补贴  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18万元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高新技术证书培训补贴: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由原先的每人不超过600元、800元、1200元调整为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

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由原先的每人不超过600元、800元、1200元、2000元、2500元调整为800元、1200元、1800元、2500元、3000元。

按我市物价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鉴定补贴有A、B、C三类工种的不同补贴标准。

 A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以分别补贴190元、240元、290元、640元、740元。

 B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以分别补贴160元、210元、260元、610元、710元。

 C类: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以分别补贴140元、190元、240元、590元、690元。

自主创业补贴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新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1年以上,自开业之日起经营每满一年给予3000元/户的自主创业奖励,补贴期限最长3年

       只有经营满整年的时间才能享受本项奖励,不足整年的月份不单独计算奖励。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新创办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按其持续经营时间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自主创业扶持对象新创办经营实体,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2个月以上,每吸纳1名给予2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创业项目,给予项目申报人2000元/个的入库项目奖励,同一个项目只能领取一次;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另给予项目申报人5000元/个的优质项目奖励,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失业保险金

厦门市公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终止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开除除名或违纪辞退);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厦门市公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厦门市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限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厦门市公申请失业保险金时限:

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60日内

非厦门籍企业员工返厦可获春运交通补助

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一)非厦门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2017年3月31日前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四)按要求完成会员信息登记;(五)所属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这些都是小编从政府官网及媒体报道整理

信息或许存在滞后性

具体补贴标准还是要以相关政府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措施为准哦

来源丨厦门大城小事(xmdc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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