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劳动有纠纷应该找哪里解决(普通工人劳动纠纷这几个劳动纠纷点,你一定碰见过!看完这篇教会你如何解决!)

只要我们在参与劳动,那么在这过程中就可能产生一些劳动纠纷,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几个常见的劳动纠纷点,你或你身边的人一定碰见过,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用协议代替合同

这里要明确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这是一种学校管理就业的手段,主要涉及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落户、调档等问题,效力一般持续到正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想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签合同

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找各种借口辞退员工,不对员工负责。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觉得自己是受雇方,不敢要求公司签合同,该正面刚的时候就需要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没签合同可获赔

由于各种原因,企业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留下来继续工作。但劳动者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注意保留证明自己为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据,如:

(1)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企业身份的证件,最好附有企业盖章;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

(3)劳动者作为公司员工与其他个人、机构签订合同等文件的。

四、试用工资低

试用期工资低于合同所约定工资的80%,或者试用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差额。

此外,法律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限度。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权要求企业以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月数支付赔偿金。

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超过六个月。

五、企业社保应足额缴纳

许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去逃避法律问题,不按实际工资收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是选择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甚至不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在许多情况下只能选择吞声忍气。

但即使在职期间忍受企业的侵权行为,甚至与企业结成自愿不缴纳社保等不平等条约,劳动者仍可在离职后要求企业补交。

此外,如果企业没有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并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天辞职),并可以要求企业缴纳社会保障。

因此,建议劳动者定期上网或到社保局查看社保缴费记录。

经济补偿一般计算为:企业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你还遇到过哪些劳动纠纷?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将选择反馈最多的问题点,下期进行讲解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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