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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处理流程图片高清(普通工人丧葬标准云间讲堂丨肇东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索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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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讲 :刘洋洋——肇东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

肇东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刘洋洋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索赔指引。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损失通常被称为具体损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者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用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需要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所列举的一般赔偿范围内的赔偿项目是几种比较典型的费用支出,实践中包括并不限于这些赔偿项目,只要是因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都可以纳入一般赔偿的范围,例如营养费、住院费等费用。

第一问:关于医疗费的计算问题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意见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问:关于误工费的计算问题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农村居民比照企业一般工人职工认定),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仍然从事生产工作且实际合法收入因侵权行为而减少的,可以支持误工费损失。受害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但有充分证据证明以自己的合法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实际收入因侵权行为而减少的,可以支持误工费损失。

第三问:关于护理费的计算问题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四问: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问题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①小于等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②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指数;

③大于75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第五问: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问题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①小于等于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年);

②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③大于等于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5(年);

第六问:关于丧葬费的计算问题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6个月;

第七问: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问题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第八问:关于交通费的计算问题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九问:关于其他费用的计算问题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042元

2022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577元

——统计部门2023年02月02日发布的数据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346元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0412元

——统计部门2023年03月22日发布的数据

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4011元

2022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5162元

最后,想告诫各位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出门在外,不抢道也不抢时间,平安才是离回家最近的路。

希望今天的讲课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您的观看。

监制 | 李雪松

编辑 | 朱泳琦

原标题:《云间讲堂丨肇东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索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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