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浙江省2020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多少(浙江普通工人数据显示 2021 年浙江等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 10 万,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各省份的社平工资一览表,看排名吧⬇️

为啥总感觉“拖后腿”“被平均”?

国家统计局分析,公众对工资收入的感觉往往是依据拿到手的实发工资,但统计部门统计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其次,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工资,不能简单拿个人工资与总体平均工资进行直接比较。

国家统计局指出,工资和收入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偏离并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

既然如此,平均工资到底有啥用?和“我”有啥关系?

可能很多对社平工资不了解的人,会对社平工资的发布是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但是需要注意,随着社平工资的发布,多项待遇也跟着上涨。比如工伤赔偿、辞退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都和社平工资有关。

因为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所以我们以上海为例:

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二、劳动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的免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三、病假工资标准

根据上海市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依据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并根据计算基数由用人单位支付60%至100%不等的病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可按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病假工资

四、生育津贴标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超过300%以上的,则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经评定符合伤残等级的,享受因工致残待遇。因工致残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的支付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或参照标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条件的,其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具体如下:

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条件的,其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七、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规定的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死亡待遇具体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丧葬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其近亲属支付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补助金支付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非法用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所雇佣的人员因工致伤的,须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向工伤人员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根据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

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具体如下:

九、非法用工伤亡人员治疗期间生活费标准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所雇佣的人员因工致伤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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