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一代奇人陈独秀

在押解途中,囚车在泥泞的道路上颠簸和摇晃不止,陈独秀却依然酣然入睡,这使得关押在同一辆囚车的彭述之等五六个难友羡慕不已。陈独秀对他们说道:“吾已半老,别无所求。汝等正值青春年少,将来前途必定大有可为。万望勿作他想。”

  看了报纸上刊登的新闻之后,作为妻子的潘兰珍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陈独秀,她当即放弃了英美烟草公司里的工作,把女儿送往南通的娘家,只身来到南京,在老虎山附近租了一间民房,靠自己做点女红等零活维持生计,照顾丈夫的牢狱生活。1937年8月,因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争快要打到南京,坐了5年牢房的陈独秀提前释放,妻子为丈夫送了5年的牢饭。

陈独秀被关入老虎山监狱之后,国民党内的许多大员纷纷致电中央要求对他严加惩处,有的要求把他处以极刑,还有稍许缓和一些要求对他明正典刑、迅速解决问题等等。同时共产党方面也发表消息,指责他是资产阶级的一条走狗、反对共产党的急先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报《红色中华》发表了一篇题为《取消派领袖亦跑不了,陈独秀在上海被捕》的文章,对陈独秀进行百般的鞭挞、嘲讽与谴责,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亦发表正式社评,宣称反对并颠覆国民党者,即为叛国。

  尽管当年在北大图书馆因为借书时语言不通曾搧过毛泽东一个耳光的傅斯年评论说陈独秀是“中国革命史上光焰万丈的一颗大彗星”,可是互相敌对而又自称是革命的两个政党都想把他除之而后快,这大概也是一桩历史的大趣闻。以致后来有幽默人士调侃地说道:“在30年代的初期,国共两党尽管在战场上打得你死我活,但是在处置陈独秀问题上,仍旧是有共识的。”

鉴于国民党高层有如此一致的舆论反应,蒋介石当即指示军政部长何应钦派军法司长王振南去审理陈独秀案。当王振南正欲积极准备审理之际,蔡元培和杨杏佛等几位国内名士致电蒋介石,请求无罪释放陈独秀。国际上也有如爱恩斯坦、罗素和杜威等不少名士也致电蒋介石,他们也一致要求释放陈独秀。特别是著名的物理学家爱恩斯坦,他坚称陈独秀是我们世界东方的一颗文曲星,而不是扫帚星(因为傅斯年先生说他是一颗大彗星),更不是一个阶下的囚徒,请求老蒋把他无罪释放。

  面对国内外许多名士的请求,蒋介石在表面上虽然仍旧硬着头皮说:“独秀虽已非共党之首领,然近年来共党之杀人放火,独秀乃始作俑者,故不可不明正典刑。”暗底下却害怕有人特别是害怕国际上有人说他暗箱操作谋杀反对派,马上指示改在江苏省高等法院里审判陈独秀。因为军事法庭的审判是不公开的,而且也不能请律师辩护,这样做容易授人以柄;而在江苏省高院的审判是完全公开的,还可请律师出庭辩护,这样可以堵住外国人的一张嘴巴。

民国22年即1933年的4月14日,中华民国的江苏高等法院开审陈独秀,审判进行了三天,旁听席里挤得满满当当,连过道上都站满了人。早年曾经资助过毛泽东20000块大洋的章士钊大律师自动来到法庭为陈独秀辩护,而且还辩得非常成功,只是陈独秀不太领情。

  当公审陈氏的时候,法院内外人山人海,旁听席内更是拥挤不堪,法庭外也挤满了人:不仅南京万人空巷,还有从上海、苏州、杭州、镇江等地专程乘车、坐船赶来旁听的人。其中以学生最多。

  审理开始,书记官宣布审理陈独秀等“危害民国罪”一案。审判长胡善称命令带陈氏来到法庭。

  陈独秀的辩护人章士钊律师入席就座之后。审判长讯问陈独秀姓名、年龄、籍贯、职业、有没有前科之后,便请公诉人朱隽提出公诉。接着朱隽就宣读起诉书,并认定陈独秀犯“危害民国罪”,依《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提出公诉。

审判长问陈为什么要推翻国民政府。陈朗读他的辩护状回答:

  “第一,国民党政府“对日本侵占东三省,采取不抵抗主义,甚至是像一头驯羊般跪倒在日本人之前媚颜投降,宁可全国沦亡,亦不容许国民有不同意见。晚清叶赫那拉氏定下的国策‘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竟成了国民党政府之金科玉律。儿皇帝将重见于今日。”这样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推翻吗?

  “第二,国民党吸尽人民的脂膏用以养兵,挟全国军队以搜括人民,屠杀异己。大小无冕之王骑在国民的头上到处擅作威福,法律只是限制与制裁小民的工具,文武高官俱在议亲议贵之列。其对共产党人杀之囚之,犹以为未足,更是师袁世凯之故智,令使之自首告密。此不足消灭真正共产党人,只以破灭廉耻导国人耳。周幽王有监谤之诬,汉武帝有腹诽之罚,彼时固无所谓民主共和也。千年之后之中国,竟然重兴此制,这正好证明日本人斥中国非现代国家之非诬。路易十四曾发出狂言‘朕即国家’,而今执此信条者实大有人在。国民党以刺刀削去人民权利,以监狱堵塞人民喉舌。”这样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推翻吗?

  “第三,连年混战,杀人盈野,饿殍载道,赤地千里。老弱转于沟壑,少壮铤而走险,死于水旱等天灾者千万,死于暴政人祸者万千。工农劳苦大众的生活不如牛马,爱国有志之士尽入囹圄。”这样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推翻吗?

  “国家将亡,民不聊生,予独秀不忍眼见中国人民辗转呼号于帝国主义与国民党两重枪尖之下,而不为之挺身奋斗也。”

陈独秀这一番辩护,博得广大听众的称赞,觉得他说出了自己想说而不敢说的话。坐在旁听席上的人,有的点头,有的微笑,有的对身旁的人小声细语:“对,言之有理。”

  接着,审判长又问陈独秀:

  “你知不知道,你要推翻国民政府是犯危害民国罪吗?”

  陈独秀回答:“所谓国家者,乃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也。这是近代国家法学者之共识,决不是你们所说是‘共产邪说’也。现在说土地,东三省之失于日本,难道这是我陈独秀的责任吗?再说国家主权,一切丧权辱国的条约,难道是我陈独秀签字签订的吗?再说人民,我独秀主张建立人民政府,难道我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残害人民之徒吗?如果说反对政府就是‘危害民国’,此种逻辑,难免为世人所耻笑。孙中山先生、黄兴曾反对满靖政府和袁世凯政府,而满清与袁世凯曾经怒骂孙黄他俩为国贼,请问审判长?你认为伟大的孙中山和黄兴是国贼吗?你如果认为反对政府即为叛国,那么孙文与黄兴已经两次叛国矣!真是荒谬绝伦之见也。”

陈独秀的话还没有说完,旁听席上已发出了笑声。而且这些笑声越来越大,以致审判长胡善称不得不站起来制止。他对陈独秀说:“你只能就你的罪行进行辩护,不得有鼓动的言词。”

  陈独秀回答说:“刚才我所说的几句话,难道不是正对着你们的起诉书所强加给我的罪名进行辩护么?如果你不要我说话,那我就不说了。”

  胡善称说:“不是不要你说话,只是要你的言词检点一点。”

陈独秀听了继续说道:

  “我本来就没有罪,我的罪就是拥护工农大众利益,得罪了你们的国民党而已。我根本没有危害民国,危害民国者,是当朝衮衮诸公也。冤狱在历史上世世代代都有,但是能使天下与后世人服吗?我陈独秀已经身许工农,死不足惜,惟于法理之外,强加之罪,那只要我一息尚存,也一定要高声抗议的。我希望法院对内外保持司法独立之精神,应该立即宣判我陈独秀无罪,并责令政府赔偿我在押期间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损失。”

陈独秀说完,章士钊从辩护人席上起立,为陈独秀辩护。他说:

  “本律师在英伦,曾问道于当代著名法学家戴塞,据谓国家与政府并非一物。国家者,乃是土地、人民、主权之总称也;政府者是执政党执行政令之组合也。定义既然是不一样,权力与责任自然也有分别。因此危害国家土地、主权和人民的人应判为叛国罪;而反对政府的人,只是政见不同也,如果把这也视为叛国则大谬矣。今诚执途人问之,反对政府是否有罪,其人必曰若非疯狂即为白痴,因为这是违反民主之原则也。英伦只是一个君主立宪国家,它的国王尚允许有王之反对党,我国为民主共和国,为什么不能容忍反对党存在耶?本律师薄识寡闻,实在是不惑不解也。在本法庭上高挂总理遗像,国人都奉之为国父,他所著的三民主义,党人奉为宝典。”

  可是总理有云:

  “三民主义即是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为什么孙总理宣传共产主义,奉为国父,而独秀宣传共产主义即为危害民国乎?再说如果宣传共产主义有罪,本律师不得不说龙头大有人在。现政府正致力于讨共,而陈独秀已与中共分道扬镳,我的意思已经成犄角之势,乃应该欢迎都来不及,哪里还需治罪乎?今侦骑四出,罗网大张,必欲使有志之士瘐死狱中,何苦来哉?为保存读书种子,我认为不惟不应治罪,而且要让他深入学术研究,国家民族实利赖焉。总上理由,本律师要求法院宣判独秀无罪。”

陈独秀见章士钊的辩护词中有“现政府正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中共分道扬镳,予意已成犄角之势,乃欢迎之来不暇,焉用治罪乎”的话,与自己的政治主张不合,且有摇尾乞怜和卖身投靠之嫌疑。故当章士钊发言完毕之后,立即站起来发表声明:

  “章士钊大律师所说的只能代表其本人的观点。吾人之政治主张,以吾本人之辩护状为准。”陈独秀此言刚一出口,马上听到旁听席上发出的一片惊叹之声:

  “这才像是一个真正的革命家!敢作敢为也敢担当!真是好汉一条!”

  当陈独秀在法庭上慷慨陈辞之时,态度安闲,顾盼自若,有时还引得哄堂赞叹。他的《辩护状》立即成为当时脍炙人口的佳作,上海的沪江大学与苏州的东吴大学当即把它选为法学系的教材。因为这两所大学是教会出资创办的,因此其所采用的教材不受国民政府的监督,而其他国立大学则不行。

审判之后,55岁的陈独秀被江苏省高等法院以“危害民国罪”判刑13年;后来在章士钊的帮助之下经过上诉,减刑为8年。宣判之后立即被押解到江苏省第一模范监狱,俗称为老虎桥监狱坐牢。

  陈独秀被关押期间,蒋介石夫人宋美龄及其他显要人士如顾孟余、徐恩曾、陈公博、柳亚子和刘海粟等都前来探望。当然在这些探望人士的当中,肯定有部分人士是前来游说的。但不管他们如何游说,陈独秀只是巍然不为所动。只有胡适路过南京而未至监狱探望。陈独秀怒斥之曰:“吾知道适之是一个大忙人,此际正在与达官贵人拜会欢饮,哪有功夫来望囚犯啊。他不过是一个旧时朋友,没有他也无啥要紧。”胡适听闻后急忙赶来,但因为两人的政见相左,一见面即争吵不已。后来陈独秀托胡适设法把《资本论》译成中文,胡适非常认真,还经常写信报告翻译的进展情况,叫他放心。还有一位本来并没有什么深交的笔者老乡蒋梦麟先生也特地前来探望,还带来几部章回小说给他消愁解闷,陈独秀非常高兴,从此以后视梦麟为知音。

陈独秀被关押在监狱,常有陌生人来请求他写字,他即能一挥而就,从来不要人家的报酬。此时的陈独秀虽然已被中共开除党籍,但他又有了那个所谓托派党籍。有一次与来访者谈话时表示,他很想加入由宋庆龄任主席,何香凝、马相伯、李杜、胡汉民等人为委员并与中共有合作关系的反帝大同盟(不过按目前主流的说法,这个反帝大同盟是在中共的领导下进行活动的),从事抗日活动。有人把此谈话传到刘仁静的耳朵里,立即被刘开除了托派的党籍。从这个时候起,陈独秀就变成了一个无党派的囚徒。至于想参加反帝大同盟之事,因为身陷囹圄也无法如愿。

陈独秀非常精通古文的音韵和解释,他在牢房里就将监狱变成了研究室。他在牢房里摆了两只很大的书架,上面堆满了经史子集,就在他坐牢的几年之内,写出了许多很有水平的著作,据不完全统计,就有《荀子韵表及考释》、《中国古代语音有复声母说》、《屈宋韵表及考释》、《古音阴阳入互用例表》、《连语类编辑》、《实庵字说》、《晋吕静韵集目》、《老子考略》、《干支为字母说》等许多作品。除了以上的一些著作,他还开始写书名为《实庵自传》的自传,不过只写了两章因为提前释放而搁笔。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陈独秀还修订他的《独秀文存》,对于这部文存,第一版由陈独秀自己书写序言,早在1922年即有亚东图书馆出版,以后又出了第二版、第三版……,这一次在监狱里又从新修订了一次,已经是第九版了,而且由蔡元培先生为他写序,更加显得非同寻常,难怪后来这部《独秀文存》被评为二十世纪中国最有魅力的文集之一。另外因为由蔡元培亲自为这个在押的犯人书写序言,使许多国民党大员唏嘘不已。

陈独秀先生除了在监狱中努力写作,甚至还要给自己送饭来的潘兰珍在狱中做爱,并且斥责前来干涉的一个狱卒说:“老子人犯了法,但老子的性欲却没有犯法。”成为千古彪悍之事,也被时人誉为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

  民国26年即1937年,日寇侵华的八一三淞沪战役打响,日本战机轰炸南京,竟把炸弹丢到老虎桥监狱。幸亏陈独秀卧在桌下,没有受伤。金陵女子大学中文系系主任陈中凡先生是陈独秀在北大时的学生,商请胡适等先生联名保释他的老师出狱。政府当局已经表示,只要他本人写一份悔过书,此事立即可办。陈独秀闻之大怒道:“我宁愿被炸弹炸死在狱中,实在无过可悔。”真是何等凛然正气!

在南京沦陷前夕,陈独秀终于被提前释放。胡适、张伯苓、周佛海、傅斯年等名流为其接风洗尘。席上周佛海请陈独秀到国防参议会挂个名,可保后半生衣食无忧,静下心来专心研究学问;陈独秀的北大学生、时任浙江省主席的朱家骅也禀承蒋介石的旨意,动员陈独秀出任国民政府劳动部长,或者请他另组一个与国民党关系密切的共产党;在美国的胡适发出让他去美国写自传的邀请函;谭平山要他出面组织第三党的建议;均遭到陈独秀的严词拒绝。他拒绝了所有的邀请或者是利诱,而是独个儿携带潘兰珍去了武汉。

  陈独秀也不愿到延安去,当他驻留在武汉时,董必武曾去拜访,并对他说:“鄙人受党中央之委托专程而来,欢迎你回党里工作。”唯一的要求是请你写一份书面检讨。生性非常狂傲的陈独秀说:“回到由我自己创立的共产党里工作是我的最大愿望,惟书面检讨一事实难从命。”他接着又说道:“时至今日,谁有错误,谁没有错误还是一个未定数,我还有什么样的检查好写呢!”

在老毛麾下小心翼翼地工作着的王明先生,好像是极度厌恶陈独秀,他甚至说道:“我们共产党可以与任何人联合,也可以与要坚决反共的蒋介石合作,但就是不能与陈独秀搞合作!”康生非常赞成王明的观点,并公开发表文章诬蔑陈独秀与日本人订有秘密协定,因此无疑是一个卖国的汉奸。

  康文发表以后,马上引起王星拱和高一涵等人的愤愤不平,公开驳斥康生的谬论。陈独秀自己也撰文批驳康生道:“你康生之流,做事说话向来不择手段,顺着你们意思工作的人,就被你们册封为什么英雄战士,违背你们意思的就是汉奸。难道一个称得上是“人”的人做事说话像你们这种样子的吗?”

  几经辗转,陈独秀带着潘兰珍来到四川的江津县(现在的重庆市江津区)五举乡石墙村隐居下来,很快他的第三个儿子陈松年带着老祖母(是陈独秀的四叔母即养母)以及老婆孩子也到了身边,要养育的人口增多了,收入只有微薄的稿费,过得相当的清贫和拮据。在此期间国民党里一个叫叶青的理论家送来国币200元,他的学生朱家骅也赠送5000元,特别是蒋委员长介石先生也通过银行汇来不菲的款项,但都被陈独秀婉言谢绝,拒绝的理由是无功不受禄。

晚年的陈独秀以大量的精力撰述研究文字学的专著,名曰《小学识字教本》,但在稿件送审之时,教育部长陈立夫认为这个书名不妥,要陈独秀进行修改。而陈独秀则坚决不同意,并说一字都不能动。并把预支的8000稿费也退了回去。直至陈独秀因病谢世,这本《小学识字教本》仍未出版,成为陈独秀晚年未了的一大憾事。

  那么陈立夫为什么坚持要更改《小学识字教本》这个书名呢?笔者开始时也有些不解,窃思所谓《小学识字教本》者无非是一本小学生的启蒙读本么,陈独秀先生为它起的书名不是很好也很切实际么?其实上这是大谬也。

  原来陈先生的《小学识字教本》,是一本语言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它详细解释三千多个常用汉字的形音字义及其衍生解释。陈先生的工作主要是突破了古本《说文解字》的束缚。《说文解字》由东汉的经学家和文字学家许慎撰写,后来由清代的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加以注释,已经成了经典。陈独秀先生除了征引古代文献,还大量引用近代出土的甲骨文、金文、古玺、货币和陶瓦等古文材料,更联系现代方言口语,探求单个文字及词汇之本义与它们的同源关系,有着极高的学术价值。

正因为它是一本学术专著而不是启蒙读本,陈立夫看到书名就感觉到有点疑惑,并说:“这是一本专著,怎么用小学教本这个名称呢?”当陈立夫的这一个疑问句传到陈独秀耳朵里的时候,不禁使他大声嘲笑陈立夫是无知之徒。原来“小学”这个名称并不是独秀的创新,两千年前的古人早已在使用这个名词了。西汉时期就称“文字学”为“小学”;唐宋年也称“字学”为“小学”;由清代的大学士纪晓岚主编的《四库全书》中,又把小学划分为:训诂、字书和韵书三类。小学附庸于经学之内,以经学为大学,因此,“小学”在古代就是古汉语的文字学,或者语言文字学。陈立夫先生把小学理解为小学生读书的那个场所,就根本无法读懂《小学识字教本》这几个字的含义了。

  由于陈独秀与陈立夫互不想让,一个一定要更改书名,一个坚持一个字都不能动;这册高质量的专著就无法出版。陈独秀退回了他预支的8000元稿费,直到陈独秀见阎罗王去了,还没有看到该书的出版,这大概是陈先生的临终最大的一个遗憾。直到公元1971年,这本书在台湾先行出版,进入新世纪后,大陆也紧跟着出版。不知道这两次迟到的出版能否弥平陈先生的遗憾,那只有如老上海人所说的“大舞台对面──天晓得”了。

陈独秀夫妇与母亲及三儿子陈松年妻儿共一家7口生活在一起,再加此时的陈独秀还有疾病,经常需要看病治疗,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比较紧张,除了稿费,最主要靠朋友馈赠,但凡是国民党里的人他大都拒收。他的最稳定的馈赠是“北大同学会”按月捐赠给他生活费。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有区别的接受了一些国民党人的馈赠。从心里上,他是不愿接受别人的馈赠的,何况是国民党的。由于生活的窘迫他也完全是不得已。比如朱家骅先后所赠的三笔款项,分别为1000元、5000元、8000元。在写给朱家骅的回信中他写道:“国焘吾弟来津,奉读手教,并承赐国币8000元,远道将来,不敢辞却,无劳而领厚赐,受之实深惭愧也。”又说,“以后如再有赐赠,愚兄决不敢再受,特此预陈。”可见陈独秀在本心中,是不愿意接受的。凡是对陈独秀了解的人,都知道他的这种性格,在馈赠时都要想出能够使陈接受的方法和理由。

  陈独秀在有生之年,并不知道有些馈赠的钱的真正来源,实际上大多数来自国民政府官方,朱家骅虽然自称学生,但其馈赠的钱却来自国民党的官方,是经过蒋介石同意的。即使是“北大同学会”的按月的馈赠,也是由蒋介石安排的。

民国31年也就是1942年的5月中旬,陈独秀吃了一点已经有点发霉的蚕豆中毒,经当地的医生治疗未见好转,到27日逝世,终年仅63岁。他的葬礼是国民政府江津地方政府操办的,“参加葬仪者有朝野名流学者30~40人,左右乡邻壮丁不期而会者100~200人,沿途护卫且放鞭炮以示景仰惜别之意。”当时前来吊丧的最大官员是教育部次长、党的中央委员段锡朋,段还带来了蒋介石、陈立夫等人的赠金。蒋介石赠了10000元,朱家骅5000元、段锡朋、王星拱、陈立夫各2000元,许静仁15000元。后来,经过欧阳竟吾、胡小石、高语罕等几个前来帮忙的朋友核算。收支相抵,尚欠5003元,最后由乡绅邓蟾秋叔侄承担。

  关于陈独秀安葬的情况,当地的村民看得很清楚,在安葬的那天,来了好几百人,有当官的也有大户绅士。双石乡公所还组织了许多乡丁来沿途护卫,一路放爆竹和冲天铳。从石墙院到陈独秀的埋葬地有30多里路,队伍拉得很长。陈松年端着遗像走最前头,后面是需要八个人抬的上好黑漆楠木棺材,衣衾棺木都是白沙的大绅士邓蟾秋送的。潘兰珍一路上哭得死去活来,由两个前来送葬的女士扶着走路。陈独秀的左邻右舍们说,陈先生在活着的时候我们没觉得他有啥,死了才知道他非常了不起,连县长那么大的官,在向他的遗体鞠躬时,还只能站在最后头。从这些情况中,大概可以让我们粗略地知道当时隆重的场面了。

临终时还有几个如包惠僧和何之瑜等要好的朋友和坚定的追随者在旁边。清贫而又天马行空的陈独秀终于走完了人生的道路,在四川江津去世。虽然场面还算隆重,但是他不幸逝世的消息很少见于报端,共产党机关报也没有报道。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代人杰,就这样有点隆重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人世。

  陈独秀弥留之际对儿子松年的嘱咐是在抗战胜利之后,一定要把为父的灵柩迁回故乡去。给妻子潘兰珍留下的惟一句遗言:“兰珍吾妻,希望今后一切自主,生活务求自立……”

  陈独秀与原配高晓兰生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长子延年和次子乔年都是中共的烈士,他的三子陈松年后来做了一个不问政治的普通工人,民国36年即1947年把其父亲的尸骨迁回安庆,与其母亲高晓兰合葬于故乡的土地上。长女筱秀和次女玉萤的情况,笔者没有听闻,只好不予介绍。

陈独秀与妻妹高君曼是真心相爱而结合的夫妻,生有一个儿子与一个女儿,儿子的大名叫做鹤年,曾求学于北京大学,成绩优秀,后来去香港做了一个报人,生活还算是比较平静,于2000年逝世。女儿名叫子美,是一个妇产科的医生,因为她是一个狗崽女,文革期间遭到残酷批斗,无论是精神和肉体都受到及其严重的伤害,为了要继续活下去,只好冒着死亡的危险偷渡香港,后来到了美国,到2005年也跑到酆都城去见她的爸妈了。

  潘兰珍在丈夫死后,在异乡感到生活没有着落,只好另找丈夫改嫁,1949年死于癌症。

本文节选自天涯社区,ID:caidanzhou,阅读全文请点击原文链接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