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劳动纠纷的解决流程图(普通工人劳动纠纷史上最全的劳动纠纷详解)

距离我国劳动法的颁布发行已有25年的历史了,但直到今天,我国的劳动人民都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又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为了更好地帮助劳动者实现自身权利救济,现将劳动者权利保护作如下详细叙述。

一、你所不知道的劳动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哪些劳动者?

我国的劳动法保护在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从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非从事国家机关工作的劳动者,哪怕是在华为、京东工作,只要不是在政府机关工作,都称为劳动者。

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2、劳动者有哪些权利救济途径?

协商、劳动监擦大队投诉打12333、调解、仲裁、记者热线等媒体曝光形式。

3、仲裁庭是可以任意选择的吗?

发生劳动纠纷要去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庭申请仲裁,如果劳动履行地与公司所在地不一致,到劳动履行地的仲裁庭申请,由于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前置程序,所以不要去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要不要请律师?

这要看自己的经济能力,请律师的话自己不用跑来跑去,而且律师较为专业一些,案件胜算会大些,再一个劳动者本人不用直接面对强势的单位,会有一个专业的中间人即律师帮助应对刻薄的单位,增加自身底气,心理上不会产生畏惧胆怯。

不请律师:案件证据准备要充分,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宁多勿少,实在不懂计算金额可以找网上的律师帮助计算,在自己对劳动知识掌握不充分的情况下,一定要找网上的律师帮忙计算下自己的补偿金或者工资等金额方面是否正确,记住一定要多算不要少算,否则仲裁或法院判下来的金额可能就按你申请的金额,即使法院或仲裁计算的结果是多的。

5、仲裁或法院会支持自己的请求吗?会不会存在偏袒单位的情况?

我国是民主国家,为保护弱势方利益,无论是法院或者仲裁,申请费用都非常低,一般都是10元,所以大家尽管去起诉吧。仲裁或法院是国家权威机关,是一个代表公平公正的天枰,它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只看证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有效性是仲裁或者法院判案的标准。只要大家的证据合规、有效、充分,仲裁或法院大多会站在劳动者这边的。

6、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认可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仅限于用人单位是依法成立经工商登记的公司,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雇佣劳动者或者存在帮佣关系的劳动者则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7、劳动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二、劳动者如何救济自身权利?

当劳动者权利被侵害时,可以索要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赔偿金、补缴社保等经济性补偿,具体计算与赔偿情形如下:

(1)加班工资的计算:

(2)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未犯重大过错的情况下辞退员工给予员工的经济型补助。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公司小李在单位干了10年,公司辞退他的时候,需要支付10个月的月工资(从不再提供劳动之日起往前推12个月之和,再除以12)

如果N是经济补偿金,那么N+1就是在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不过这种情况仅限于以下情形: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医疗期满)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能力不足,经调岗仍不能胜任)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发生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客观事实)

(3)那么法律人经常说的2N是什么呢?

2N是违法经济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2.

举例:单位违反规定解除与小张的合同,需要支付小张:

小张月平均工资✖小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2

具有以下情形的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年假

员工有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工作时间越长,年假时间越长,一般是5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如果公司一年工作年度没有给员工安排年假的,应当支付员工应休未休年假的3倍工资,具体计算如下:

月工资收入÷21.75×300%×实际未休天数

员工换单位的年假计算: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5)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到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期限转化为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双倍工资包含每个月单位应当支付的月工资,即单位应在给与每个月工资的基础上再多支付每个月的工资。

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直至满一年,满一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超一年则不能请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举例:王某于2012年5月1日入职某公司,该公司应在2012年6月1日之前与王某签订合同,但该公司一直不履行合同签订义务,直到2012年10月15日才想起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王某可向仲裁庭或者法院主张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10月14日之间的双倍工资,即4.5个月的双倍工资,如王某在2013年10月13日未行使双倍工资的权利,那么王某的诉讼时效将失效。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争议的详细答案了,具体根据大家的提问再作整理。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