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斯里兰卡打工工资多少(斯里兰卡普通工人干货:斯里兰卡劳动法解析,需要请人的老板请熟读,不然要出血!)

(文:刘振宁)

本文根据斯里兰卡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官员关于劳动管理制度的解释,对斯里兰卡劳动法律法规做了如下梳理,以期对斯里兰卡当地员工管理有所裨益。

注意:法律是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对于以后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颁布、修改和废止造成本文不符合新法规定的,本文作者不在此通知。任何关于法律法规的文章都会因法律法规变化而过时,守法主体应当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作为行为依据。

作为驻斯民商事主体,我们有必要学习兰卡法律法规,这样有利于自身发展,也有利于兰卡社会的有序发展。

斯里兰卡关于童工的规定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将童工分为两类:

第一类,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其完全不得进入劳动力市场;第二类,14周岁以上(含本数)至18周岁(不含本数)的未成年人,法律规定其有条件地进入劳动力市场。

所谓有条件是指,为了保护14周岁以上(含本数)至18周岁(不含本数)的未成年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斯里兰卡法律法规在此类用工的工种、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资等方面做了不同于成年人用工的规定,其内容复杂,规定严格。

因此,为了避免触及法律风险,本文建议在斯政府驻外机构、企业团体和其他民商事主体避免使用14周岁以上(含本数)至18周岁(不含本数)的未成年劳动者。

关于童工的规定,请参见《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法令》第10条、《妇女与未成年人用工法令》及《工厂条例》相关规定。

斯里兰卡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用工试用期期间,但是《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法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用工试用期,并且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约定条件辞退劳动者。

因此,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用工试用期,但斯里兰卡劳动合同通常将劳动者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

斯里兰卡关于劳动者薪酬的规定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薪酬由工资、津贴和加班工资组成。

1、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关于商店和办公室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笔者并未找到相关法条。当地劳动部门官员解释:“《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法令》已授权工资委员会(wage board)制定相关条例规定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工资委员会并没有制定相关条例。”

而《工人最低工资标准法令》(2016年3号修正案)第3条第1款规定:斯里兰卡各行业工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000卢比,最低日工资标准为400卢比。

近期新闻:关于种植园工人基本工资标准的最新一轮谈判宣告失败。三大公会拒绝了种植园产业部、劳工部及有关企业提出的625卢比基本日薪标准,坚持要求提高至1000卢比,并将于本月26日在科伦坡发起游行示威活动。

2、加班工资的规定

《最低工资条例》和《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法令》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加班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作工资的1.5倍,劳动者在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为正常工作工资的1.5-2倍

3、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的规定

《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16年修正案)规定:月薪40000卢比以下(含本数)的斯里兰卡劳动者享受两项预算救济津贴(Budget Relief Allowance):第1项为1500卢比,第2项为1000卢比,2项共计2500卢比。

对于第1项预算救济津贴,该法令又规定:劳动者2015年5月月薪在40000卢比以上(不含本数)至41500卢比(含本数)的,该劳动者享受的预算救济津贴为41500卢比与特定月月薪(即2015年5月月薪)的差额。

但根据该条的理解,2015年5月未入职的员工的预算救济津贴却无所是从,因为其在2015年5月没有入职,不存在特定月月薪,因此无法计算特定月月薪与41500卢比的差额。

不仅如此,该法令还有其他漏洞,如该法令2016年修正案于2016年3月23日颁布,其效力却追溯到了2015年。这种立法行为无疑违反了新法不溯及既往的法治原则。也正因为如此,该法令颁布后立即遭到了用人单位联合会的质疑,以至于劳动局一个月内做了两次立法解释。

而对于月薪20000卢比以下(含本数)的劳动者,除了享有上述《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16年修正案)规定的每月2500卢比的预算救济津贴外,该劳动者还享有《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05年修正案)规定的1000卢比的预算救济津贴。因此,月薪20000卢比以下(含本数)的劳动者享有的预算救济津贴共计3500卢比。

同时,《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16年修正案)第14条规定:“薪酬”指

合同约定的工资、或薪金、或《工资委员会条例》规定的行业中的薪酬;薪金或基本工资加生活津贴(costof living allowance)、特殊津贴(special allowance)或其他任何类似性质的津贴。

《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05年修正案)第12条规定:“薪酬”指

合同约定的任何工资、或薪金、或《工资委员会条例》规定的行业中的工人应当享有的薪酬;《劳动者中期通货膨胀津贴》规定的工人享有的任何应付薪酬。

《工资委员会条例》第64条规定:薪酬包括任何到期的加班或节假日薪酬。

因此,笔者认为《预算救济津贴法令》中规定的“月薪40000”、“月薪20000”指的是综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和其他金钱性质的给付。

斯里兰卡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不是固定的,劳动者在一个月内全部出勤的才能享受全额津贴待遇。对此,《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16年修正案)第3条第1款第1项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未满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该津贴应当按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换言之,未上班期间的津贴可以被扣除。

并且,上述两部《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还规定了计日工和计件工预算救济津贴的计算方法。详情参见《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16年修正案)第3条和《劳动者预算救济津贴法令》(2005年修正案)第3条的相关规定。

4、特殊津贴

《工人特殊津贴法》第三条规定:各行业按月计薪的工人,其月工资低于800卢比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低于月薪20%的津贴;按日计薪的工人,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不低于日薪20%的津贴。

同时,该法令第三节还规定了特殊行业工人应当享受的特殊津贴,如茶叶种植业和制造业、橡胶种植业和制造业及椰子种植业。该法颁布于1977年,其只在1978年修改了一次。因其颁布较早,其关于津贴受益群体薪酬水平的规定太低,甚至低于当前最低工资标准,所以笔者认为该法基本不适用于当前社会。

斯里兰卡关于劳动者社保的规定

1、社保种类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规定斯里兰卡各行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公积金(Employees’ Provident Fund)和劳动者信用基金(Employees’ Trust Fund)缴纳社保费用。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公积金缴纳劳动者当月月薪金额12%的社保费,而劳动者应当每月向劳动者公积金缴纳其当月月薪金额8%的社保费。

关于劳动者信用基金保费的缴纳,法律规定劳动者无需向信用基金缴纳保费,但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该基金缴纳劳动者当月月薪金额3%的社保费。

2、社保费扣缴基数

《劳动者公积金法令》(1985年修正案)第10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每月向劳动者公积金缴纳其当月总工资(total earnings)金额的8%作为当月的社保费。因此,上述两项社保费的缴费基数应当为劳动者当月的总工资。

而关于总工资的界定,斯里兰卡多部法律法规都有大同小异的规定。《劳动者公积金法令》(1985年修正案)第47条规定:本法“工资(earning)”指:

a.工资、薪水(wages,salary or fees);

b.生活津贴(cost ofliving allowance)等类似津贴;

c.节假日有关的支付(payment in respect of holidays);

d.餐饮津贴(mealallowance);

e.其他工资相关的支付。

该法令虽然规定了工资(earning)的界定,但其内涵和外延仍不严谨。对此,笔者就该问题咨询了斯里兰卡康提劳动局相关官员,其答复为:社保公积金的扣缴基数为劳动者基本工资、预算救济津贴和生活津贴等相关性质的金钱给付的总额。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发放的生产津贴、奖励、加班工资、住房津贴、交通补贴、制服补贴等不被考虑在上述两项社保的扣缴基数中。

3、社保费缴纳群体

《劳动者公积金法令》第8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任何用工,包括任何企业用工,及政府出资或部分政府出资设立的企业用工(即国有企业)。而《劳动者公积金法令III》规定了不适用本法的相关群体,主要包括:

1、为未成年犯、赤贫群体、聋哑群体提供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

2、雇员少于十人的慈善机构;

3、家政服务人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工除外);

5、只有家庭成员的企业;

6、只有股东或合作伙伴的企业;

7、在国外工作且无兰卡国籍的自然人;

8、其他相关群体。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以企业名义招聘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缴纳社保费。

关于劳动者休息休假的规定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规定商店和办公室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为:

每天不超过8小时,休息和午餐时间不包含在8小时内;每周不超过45个小时,周一至周五全天上班,周六上午上半天班;加班时间一周不得超过12个小时。请参见《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法令》(1975年修正案)第三条。

而关于工矿农场行业用工工作时间,笔者只找到了《工厂条例》关于工矿行业用工工作时间的模糊规定。对此,笔者咨询了康提劳动局相关官员,其回复为:工矿行业用工工作时间为1日不得超过9小时,包括用餐时间,但用餐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1、法定节假日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规定周日和月圆节为斯里兰卡法定节假日,周日与月圆节重合的不累加计算,每周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政府公报可根据情况适时宣布其他节日为法定节假日。

但《商店和办公室用工法令》规定:劳动者享有的其他节假日不得超过9个(不含本数)。其他节假日的名称不在此赘述,详情参见《节假日法令》附件1。

2、年休假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对商店和办公室员工的年休假做了如下规定:

劳动关系成立于1月1日至4月1日期间的,劳动者第二年享有14天的年休假,其中7天可连续休假,另外7天可分开休假;劳动关系成立于4月1日至7月1日期间的,劳动者第二年享有10天的年休假;劳动关系成立于7月1日至10月1日期间的,劳动者第二年享有7天的年休假;劳动关系成立于10月1日后的,劳动者第二年享有4天的年休假。

上述“第二年”为第二个自然年,而不是第二个合同年。另外,上述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重合的,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包含在年休假内。

关于工矿农场行业劳动者是否享有年休假的权利,笔者暂未找到相关法律法规。

3、产假

《商店和办公室法令》(2018年修正案)规定:商店和办公室女工分娩前享有14天产假,分娩后享有70天产假,产前未休的可以调至产后,共计84天。关于工矿农场行业的女工是否享有产假的权利,笔者暂未找到相关法律法规。

4、事假

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规定:商店和办公室每年连续用工的劳动者因私事、生病或其他合理理由每年可享受7天事假,事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但是,劳动者在第一个自然年内每两个月享有的事假不得超过1天。关于工矿农场行业的劳动者是否享有事假的权利,笔者暂未找到相关法律法规。

另外,斯里兰卡法律法规规定的上述劳动者享有的所有休息休假应当为带薪休息休假。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1、劳动关系解除

《劳动关系解除法令》(1978年特殊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未经过劳动者提前书面同意或劳动局局长书面同意的,不得与任何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该法令第3条第1款a项规定:本法令不适用于在终止关系当月的前六个月内平均只有15个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该法令第3条第1款b项规定:劳动关系在180天(不含本数)内解除的不适用本法令。本法令所指的180天包含用人单位批准的所有休息休假日;因工作受伤享受的病假;《劳动者补偿条例》附件三规定的职业病休假;因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产生的待岗期间;总数不超过30天的非法停罢工时间;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期间。

从上述劳动关系解除的条件来看,其大幅度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而忽视了用人单位的合理利益,同时也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因此,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成立劳动关系时会在劳动合同中做如下约定: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对方辞职或辞退另一方;正式用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辞职或辞退另一方,用人单位也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立即辞退劳动者。

2、酬谢金

《酬谢金法令》第5条第1款规定:本法令生效后,各行业用人单位在与其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前的12个月内的任何一天雇用或已经雇用15名以上劳动者的,且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含本数)以上的,该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权在终止劳动关系后30日内获得酬谢金。

上述“终止”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可以理解为劳动者辞职;可以理解为劳动者退休、劳动者死亡,或因法律生效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关系终止。因劳动者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该劳动者继承人同样有权获得上述酬谢金。劳动者工资按月发放的,该劳动者每年酬谢金应当为半个月的薪酬,按劳动者最后一笔工资计算。

该法令又规定:因劳动者欺骗、挪用用人单位资金、破坏用人单位财产或造成用人单位财产物品丢失导致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上述损失金额内不享有本法令第二章规定的酬谢金。家庭佣人、私人司机以及享受non-contributory养老金计划规定的养老金的劳动者不享有上述酬谢金的权利。

以上本文对斯里兰卡劳动法律法规共做了七个方面的梳理,其中部分结论的法律依据尚付阙如,因此其只具有参考价值。

另外劳动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其内容丰富庞杂,加之斯里兰卡属于英美法系国家且部分部门法兼有大陆法系特色,所以斯里兰卡劳动法律法规绝非上述短短几个篇幅的梳理就能面面俱到的。因此,希望阅览者对本文酌情参考使用并在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梳理总结。

CICS 投 资 服 务

Ceylon Investment Consultancy & Service

部分服务项目包括注册公司、法务、税务

土地买卖以及第三方调查、资源对接等

联系wx:srilanka-nanggii1

斯里兰卡小妞,“最懂兰卡旅行的人”。

出版6本书,超过10家网站签约作者。基本包揽市面上的兰卡指南,作品包括:《中国国家地理.斯里兰卡旅行指南》、旅行笔记《印度,不可思议》, 翻译作品《勇者征途:攀登七大高峰》等。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参与旅游卫视、东南卫视节目拍摄。同时也是旅行者和徒步爱好者。足迹慢行4大洲30多国。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