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沙皇有后代吗(俄国普通工人英国与沙皇俄国在进行贸易时,是采取何种规则开办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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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兰亭序史

编辑|兰亭序史

莫斯科公司的组织制度

对于一个从事对外贸易的16世纪的公司而言,它的运营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合法的基础,同时还需要一个完备的组织结构,一份特许状和一此特许权的样子只是给它以合法的权力去从事某些特定的事情,它们并不能确保这些事情能够被顺利完成。

为了利用这些合法的权力,莫斯科公司不得不设立一个组织机构,在规定的框架内从事经营。这样的一个机构,构成了公司开展活动的一个制度基础。组织的形式,是公司建立起来以便于开展国内外贸易的,取决于贸易是按个人的形式还是按照法人团体的形式进行。

16世纪,英国商人成立的公司主要有规约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组织的形式取决于公司是一家规约公司(RegulatedCompany)还是一家股份制公司。规约公司本身并不从事贸易,它的机构存在是为了保护其成员们的利益。

公司的成员进行贸易,或者是单独进行,或者是合伙的方式进行,主要依靠的是自己的资本。

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自由管理自己的生意,只要服从公司制定的一般条例,而股份制公司必然需要一个不同的组织机构,因为公司是作为一个主体进行贸易,它的成员没有、也不应该单独在公司的垄断地区进行贸易,成员们都是公司的股东,同时也是从事对外贸易及其他分支业务的商人。

可见股份制公司的组织机构并不旨在制定一般的条例,方便成员们各自开展贸易,而是为了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而实际开展的贸易。

从成立伊始,莫斯科公司就是一个股份制公司,它是英国第一个完全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相比于现代公司的股东来说,它的成员数量是比较少的,但是随着沙皇一个又一个的特权授予,公司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公司人员也很快就超过了两倍。

员工从英国社会各个阶层中招募,“国家官员、贵族家庭、伦敦商人和各行各业的人--如果可以把他们看做一个等级的话--除了富有的寡妇之外”。

当然,这些贵族和官员股东在公司中并没有占据突出的位置,成员中的大部分都是伦敦的商人,包括一些批发商和冒险商人,他们积极地从事对外贸易的其他分支活动。

莫斯科公司的人员构成方面,“总体上分为公司成员和公司雇员两大类,公司成员又有管理层与普通成员之别”。

首先,公司设有2名主管、4名顾问和24名助理,他们属于公司的管理层,负责管理公司的所有事务。一开始,塞巴斯蒂安·卡伯特被授予终身主管一职,在其死后,主管一职则每年由公司负责选举一到两名。顾问和助理的任期只有一年,继任者由公司任命。

主管、顾问和助理的选举由公司的全体成员大会负责,这是特许状腻子它的唯一职能。这类似创立了一个寡头管理体制,由主管、项问和助理代替公司的全体成员对整个公司事务及商人进行管理,制定条令,对于不遵守这些条令的成员则进行“罚款、没收及监禁”的想罚。

在以上三个职务当中,在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主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通常是富裕的和有影响力的商人、城市的议员。尽管主管的选举是每年一次,但是他们的任职经常都是超过一年的。罗兰·海沃德(Rowland Heyward)就曾有8次坐上了主管位置。

同时也有可能的是,顾问到后来就变成了主管,就像威廉·加勒德(WilliamGarrard)。他在1555年担任顾问,而在1561年和1564年则是主管。第二,公司还设有助理委员会(TheCourtofAssistant)和全体成员大会(The General assembly)。

前者相当于董事会的性质,后者则类似股东大会。助理委员会可以决定有关公司贸易政策的某些细节方面的问题,监督伦敦的贸易收尾工作,但它并不承担公司在国外地区的日常经营业务,只是委托给那些受雇于公司的经纪人或代理人。全体成员大会是个股东大会,它的职权很大,每年召开一次,负责主管、顾问和助理的选举。

第三,按照特许状的规定,莫斯科公司还设立了“警卫员”(sergeant)一职,他的职责是对那些违反公司条令并被判有罪的成员“征收、收集各种罚款和罚金"。"与此同时,公司还有一个财务主管,他的职责之一就是收取违规成员的罚金,很有可能就是从警卫员手中收取的。

第四,为了防止私人贸易,公司还有一个会计员,主要就是从每艘船舶的事务长那里收取货物运输的账日,对货物进行检查。

第五,公司还设有伦敦代理一职。伦敦代理一职在1556年首次被提及,早期担任伦敦代理的人都是公司的成员,像威廉·梅里克(WilliamMerrick),他担任过5年的伦敦代理,之后又成为俄罗斯代理。

早期的时候伦敦代理都是公司的成员,但 16 世纪 80、90年代之后,已无法确定是否还是由公司的成员来担任此职位。

我们很难确定伦敦代理的精确工作,但很明显是要负责前往俄罗斯的商品装运和发货,以及接收抵港货物,来往于俄罗斯的货物通常在海关用伦敦代理的名义记录。

同时,他可能还一直负责购买公司用于出口各类的产品。另外,公司还有一个秘书,这也是个非常重要的职位,在尼古拉斯·普罗克特(NicholasProctor)任职期间,公司驻波斯的代理人都直接给他写信。

会计员和秘书这类职务并不是莫斯科公司所独有的,因为规约公司也有,但是官员在公司里工作,使得莫斯科公司不同于它的规约公司的同行。莫斯科公司的管理总部设在伦敦,由总部控制着俄罗斯境内的贸易。

但无论是俄罗斯商品的购买还是英国商品的销售都是在俄国境内进行,公司的重心也是俄国。公司在俄罗斯的利益则由当地的代理人负责。从这个角度看,蛊格鲁-俄罗斯贸易关系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代理商的能力。

TS.威兰曾在其著作中提到,公司的成员并不前往俄罗斯,因为他们没有权力以个人的身份在俄罗斯进行贸易,所以也就没有前往的必要了。

而“那些去往俄罗斯的员工都是以公司雇员的身份前往的,一般来说,这些雇员通常不一定是莫斯科公司的成员"。"而雅克伯森(Yakobson)则认为,这些代理商是莫斯科公司在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

考虑到公司在俄贸易的发展不是一下就成型的,也许一开始莫斯科公司是不打算派遣成员到俄罗斯,以免他们滥用职权进行私人贸易。

但是随着公司贸易重要性的增加,往俄罗斯派遣几个人来统一管理在俄业务也不是不可能的。“1555年5月,公司开始任命了两个代理,理查德·格雷(RichardGray)和乔治·基灵沃斯(GeorgoKillingworth)”,他们主要负责发往俄罗斯的货物的销售,并且购买商品装载回国。代理人一般就居住在俄罗斯,在与沙皇打交道时代表的就是整个公司。

大约在1589年,公司在俄罗斯有了5个“办事处”(households),分别设在莫斯科,雅罗斯拉夫尔、沃洛格达、霍尔莫戈雷和圣尼古拉斯,每个地方似乎都有一个代理负责,除了圣尼古拉斯外,它可能是受霍尔莫戈雷的代理人监管。

由于代理人分散于俄罗斯各主要贸易城市,因此需要一个人去监管和协调他们的活动,执行公司总部发布的命令,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总代理。

早在1557年,亨利赖恩(HenryLane)就承拍了这样的任务,负责记录在俄罗斯的所有留易账目。拥有与代理人类似的职责,但在决定公司的

商品销售方向时,他的赞成票却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这时还不是总代理。

从1567年开始,俄罗斯开始设立总代理一职,他负责管理公司在俄罗斯的所有业务和人员决策等问题。到16 世纪末的时候,总代理的工作由一个副代理进行协助,但是并不清想副代理一职第一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他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当总代理需要外出处理像圣尼古拉斯或阿尔汉格尔斯克的商品运输问题时,公司在莫斯科的业务似乎就由他负责。随着与俄罗斯贸易的发展,总代理必须对贸易作出完整的记录,做成完整的账目,同时监管公司的其他雇员。

而且对俄贸易的环境的独特性也加大了他们的职责。例如,主要代理不得不估算出货的货物吨位量。当时船舶每年只航行一次到圣尼古拉斯,任何估算错误都可能意味着货物滞留俄罗斯或者船舶返航时没有装载足够的商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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