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俄罗斯乌拉尔铁矿(俄国普通工人永久驻厂农奴——俄国乌拉尔工厂的“流浪人”)

18世纪初,在北方战争时期,大量战俘被派遣到工厂。1711年,500人名瑞典战俘到达阿拉帕耶夫斯克工厂。后来再也没有运送过数量如此之多战俘到工厂。俄国同瑞典签订《纳斯塔德条约》(1721)之后,大部分战俘返回故乡。

永久驻厂农奴。乌拉尔工厂工人主要来源之一是各种“流浪人”。尽管严格禁止任何人接收逃犯、外来人口、来自俄国各个地区的人和黑户,然而乌拉尔工厂主急需劳动力,完全不顾官方禁令,仍大量地接收各色人等到工厂内务工。

政府不得不考虑实际情况。在第一次人口调查(1719年)就发现乌拉尔工厂中有外来人口、来自俄国各个地区居民、黑户和旧教派教徒-异教徒,他们自愿来到工厂,并“缴纳人头税”,再也没有回到过去生活地方。1721年,В.Н.塔季舍夫向西伯利亚省长请求,不要让在工厂工作的“逃犯”、“流浪汉”、“不纳税无地孤身贫苦农民”接受调查。

1722年3月15日彼得一世下令要求所有在工厂工作的人,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在逃农奴,也无需返回到原来主人那里,以保证那些工厂不至于成为废墟,同时要求他们“和过去一样”,向国库和世袭领地主缴纳各种赋税。

1736年11月12日和1738年3月29日命令规定,所有外来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要永久地留在工厂,并称之为“永久驻厂农奴”。1746年,所有“身世不明的人”被列入“永久驻厂农奴”行列,这些人中包括逃亡者。1755年10月30日颁布命令规定:“所有永久驻厂农奴列入到常驻工人和工匠行列中”,所有永久驻厂农奴和其他等级农奴工人最终实现地位平等。

在乌拉尔采矿工厂工人构成中,永久驻厂农奴所占比重相当大。第二次人口调查(1747年)显示,仅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人口调查之间,官营和私营工厂就新增6852名男性“外来劳动力”,占被普查的工人总数的34.4%。

根据第二次人口调查,杰米多夫名下的下塔吉尔工厂缴纳赋税的1471名男性劳动力中,买来农奴只有143名(9.7%),各个阶层“外来劳动力”共有1328人(90.3%),其中来历不明的人193人(13.1%),1755年命令生效之前留在工厂农奴人数为185人(12.6%)。人口调查资料证明,18世纪初形成的工厂中,工人中永久驻厂农奴数量较多,18世纪下半期则主要依靠购买和迁移农奴。

在第一批乌拉尔工厂建设中就已采用自由雇佣劳动力,然而,在农奴制度处于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不可能得到广泛普及。18世纪许多工厂或多或少地利用自由雇工从事辅助性工作,在入册农奴无法完成劳动量时,或者入册农奴不在工厂时,就雇佣自由工人从事劈柴、开采矿石等工作。18世纪末--19世纪上半期,自由雇佣劳动从事辅助工作广泛普及。1762年3月29日命令规定,禁止购买农奴到工厂工作,政府建议私营工厂主支付给自由雇工“契约规定的报酬”。

19世纪50年代,少数几个矿区雇佣工人数量达到工人总数的20--40%。尽管工厂主坚持不断地扩大自由雇佣劳动力工作范围,但是直到1861年农奴制废除之前,乌拉尔采矿工业仍是强制性农奴劳动为主。18--19世纪上半期,由于矿场工作繁重又危险,因此乌拉尔矿业主要利用成年男性劳动力,同时也有少量的男性少年和儿童,这些人很小就学会了采矿工作。

使用童工是被法律批准的:1842年和1857年的矿山条令规定,工匠、常驻工人和合同工人的孩子,只要年满12岁,就可以从事与自己体力相符的工作,并得到和成年工人一样数量的食物作为报酬。19世纪50年代,乌拉尔冶金工厂中的儿童和少年占全部工人的1/3到1/2,在矿场中的儿童和少年占全部工人的40--85%。

18世纪50年代,已经开始以自由雇佣的方式大规模使用女工,主要在金矿从事提炼工作,女工占开采贵金属矿工总数的10%。乌拉尔采矿业形成以来,乌拉尔工人主要由俄罗斯族构成,随后其他各个民族的劳动者也陆续加入到乌拉尔工人队伍中。

大批的当地居民巴什基尔人、鞑靼人、乌德穆尔特人从事如砍柴、运输货物等工厂的辅助工作,而维亚特金和彼尔姆省的工厂里,砍柴和运输货物的工作是由人数众多的科米人和乌德穆尔特人完成的。然而,当地少数民族的代表从事的主要是临时的、季节性的工作,他们加入到这些工作中通常是偶尔的、不定期的,并经常带有强迫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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