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招聘(长春市普通工人招聘长春市南关区、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66人!)
2018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南关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编制外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30人;
2.南关区民生服务中心编制外合同制社区网格长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范围18周岁-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82年9月11日-2000年9月11日,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8年9月11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在读的研究生及本科、专科生。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9月11日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gu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前进大街6666号,一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2018年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guan.gov.cn)下载打印]、近期小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报名咨询电话:
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1-85218955
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0431-88939336
南关区民生服务中心 0431-89682720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4)笔试成绩公布: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guan.gov.cn)公布。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含)比例确定面试人员,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能做为拟聘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选确定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轮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拟聘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g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考核 合格者履行相关手续。公示期内或办理相关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与管理
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岗位:每月工资为2500元,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南关区民生服务中心招聘岗位:每月工资应发2250元,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
受聘人员与南关区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三)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五)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此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1:《2018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18年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1日
经开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为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事业稳步发展,促进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经开区公益性岗位实际空岗情况,拟面向辖区内的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吉人社办字[2017]80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市属公岗23人。 其中临河街道4人、东方街道2人、会展街道11人、世纪街道1人、兴隆山镇5人。
区属公岗5人。其中临河街道2人、东方街道2人、会展街道1人。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经过身份认定后均可报名:
1、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并且距最近一次失业登记时间在1年(含1年)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或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不含补缴月数)的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5、残疾人员。指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以上所有身份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2年以上者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以上所指残疾人员是指三级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辖区居民只能报考本街镇相关岗位,不能跨街镇报名。
※总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经开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明细》
五、招聘流程
1、公布方案(2018年9月3日)
3、面 试(2018年9月14日)
4、对外公示(2018年9月14日—18日)
5、任用上岗( 2018年10月1日)
六、待遇条件
招聘公岗人员与经开区就业服务局签订“长春市公益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按照吉人社联字[2015]97号文件中规定,公岗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4险),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作息时间与开发区同步。
七、报名材料
1、辖区内非农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不同身份人员需持身份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社区党组织专职委员”岗位,报名者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
5、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八、报名地点
经开区人才市场一楼(临河街3478号)
九、咨询电话
临河街道:88476569
东方街道:84888221
会展街道:81965721
世纪街道:81860116
兴隆山镇:84598503
区就业局:84607833
经开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明细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