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专业技术岗位可以当领导吗(普通工人能进职称吗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领导或者管理人员可以走职称工资路线吗)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在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不得超过15%,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75%。管理岗位中的管理人员,执行的是职级工资标准。在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中,允许存在专业技术类管理人员,执行职称工资待遇,但不能超过管理岗位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在医院、高校、中小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农业、工程、统计等事业机构,领导班子中的专业技术类领导是允许存在,并按专业技术职称待遇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也可以评聘晋升职称。限制是如果一正二副三个领导,只能有一个执行职称待遇,另外两个,哪怕都是专业技术人员提拔任用的,也都有职称在身,且职称工资高过领导岗位的职级工资,也只能享受职级工资而不是更高的职称工资。如果三个人同时符合条件,都想享受职称工资待遇,则按其职称、级别、个人资历进行综合排序,条件最优的享受职称工资。如果其中一个副职已经享受了职称工资待遇,后来任命的领导,哪怕是级别或者职称比这个副职都高,职务也更高,享受职称工资的,仍然是原来已经在享受的副职。只有等这个副职退休或者调动等自然减员后,其他人才能按条件享受。
在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中,中级以上职称工资待遇,都要高于职级所对应的工资,甚至比参公人员的待遇都高。因此,在党校中,许多教员提拔的领导干部,都不愿意参公,也不愿意享受领导职务所对应的级别工资,就是因为原来取得的职称工资更高。别的事业单位抢着参公,党校人员不愿意过渡参公公务员,原因就在这里。医疗卫生部门、中小学教育部门、科研院所、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单位等普通事业人员,工资比职称工资水平更低,哪怕是当了更高级别的领导,工资也比原来的专业技术职称更低,同样也存在宁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也不愿意当领导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