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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权限设置(普通工人和正式工人我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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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冷水江市正式启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冷水江市中医医院、锡矿山中心医院和冷水江市妇幼保健院为第一批启动职工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当天,我市共结算60人次,医疗总费用28180元,统筹基金支付8613元,其中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共结算10人次,1人已达2000元封顶线。

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时,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和300元,均按60%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施免备案,按参保地相应标准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为积极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使参保群众能就近享受医保待遇,市医保局成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验收工作组,加班加点到已具备条件并提交申请开通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及验收标准,对医疗机构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接下来,冷水江市医保局将按照“应纳尽纳,成熟一批开通一批”的原则报请上级医保部门审批公示,加快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让医保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的参保群众。

文字||陈娜娟

编辑||刘   培

责编||谢祚立

总编||周玉武

监制||欧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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