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轮岗交流和履职回避报告(普通工人轮岗干货丨银行员工履职回避和轮岗合规知识点)
前言
在合规工作中,管理者需要掌握广泛且大量的合规知识,来支撑合规审查、合规风险评估、合规检查、合规咨询等具体工作需求。员工对合规知识的需求具有4个特征:基本:反映各类业务/职能的本质、基础与常识。多维:知识可以划分为多种维度,例如可以从客户类别、表内表外、流程环节、部门组织等多个角度出发,找到相关的知识点。关联:反映知识与知识的关联性,例如合规点、处罚点、风险点、检查点等相关联。动态:知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内容连接不断丰富。来源丨极客合规
作者丨极客知道
原标题 丨极客知道 | 银行员工履职回避和轮岗合规知识点银行案防管理工作中,对员工进行履职回避和轮岗管理是约束员工行为、防范职业道德风险的重要措施,本文对监管法规中针对员工履职回避和轮岗方面的主要合规知识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银行员工行为与案防领域主要法规•●银行员工行为与案防领域现行有效的主要法规如下:●•银行员工分类•●在员工管理方面,外规将员工分为“关键人员”、“重要岗位”和“普通员工”三类。关键人员指银行保险机构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和内设部门负责人。具体人员范围由各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特点,根据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需要予以确定,并报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0号)根据上述定义,各级管理层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均属关键人员。结合监管机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管理要求,我们认为关键人员的范围可至少包含以下职位:重要岗位由银行根据该岗位对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则,自行确定。各机构根据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集中情况及对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发挥重要作用原则,自行确定重要岗位;机构应在本机构有关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中对重要岗位、轮岗年限、轮岗方式进行明确和详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27号)商业银行应当明确重要岗位,并制定重要岗位的内部控制要求,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或强制休假制度,原则上不相容岗位人员之间不得轮岗。(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银监发〔2014〕40号)普通员工是除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之外的其他员工。●•履职回避要求•●履职回避细分为任职回避要求和业务回避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落实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制度,应从职责安排上形成有效制衡,避免从业人员滥用职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 银监发〔2018〕9号)非执行董事、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参照关键人员实行履职回避。银行保险机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普通员工实行履职回避。◆任职回避关键人员任职回避本人与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管理层成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的职务;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管理层成员的单位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内控、内审、风险管理、授信审批、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工作。
关键人员与亲属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双方有直接业务制约或利害关系等影响内控机制有效性的岗位工作。“同一单位”指银行保险机构关键人员所在机构本部。具有独立人事管理权限的各级直属机构、事业部等视为同一单位。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监管人员亲属任职回避员工有亲属在监管机构工作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合理安排该员工岗位和职责,避免员工与亲属存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关系,避免出现影响监管公正的情形。公职人员任职回避银行保险机构拟聘用曾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公职人员的,需注意审核其是否符合《公务员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的任职回避要求,其任职是否经原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业务回避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在办理重点业务时,如涉及本人、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汇报并提请业务回避,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重点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各机构根据业务风险特点,按照有效制衡的内控管理原则予以确定,并报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普通员工应回避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各业务领域外规中针对员工业务回避要求如下:
●•轮岗管理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结合自身行业、所处地域的特点,加强重要岗位管控,建立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对于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应明确轮岗期限、轮岗方式等要求,严格实行轮岗。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
全国性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原则上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省级和地市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豁免,但应按规定履行有关审批和公示程序
坚决禁止采用离岗休假、代班检查或离岗审计等方式来代替轮岗制度的落实
严禁以各种理由拖延或不落实执行轮岗制度
原则上不相容岗位人员之间不得轮岗
员工在进行轮岗时,应符合履职回避要求外规中针对基层营业机构的重要岗位员工轮岗要求如下:(本文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