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卑微的打工人下班了(如何改变普通工人打工人越来越卑微,如何改变?)

近日,上海一女子因准点下班,在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很快登上热搜,我们来看下经过。

上海王女士

当事人王女士介绍,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半,下午6点33分,她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但领导并未回复,于是决定下班。

第二天早上,她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指责她失职,并出具了一个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态度不好为由将其辞退。

看完这个过程,您有何感想呢?小编在看到这篇报道之后,第一感觉就是新版的奴隶主和奴隶。招个员工不是买了个奴隶,也不是佣人。

到点下班天经地义?并且是在没有事的情况下。从这件事来看,在一些企业看来这还真不是天经地义。企业把员工招进来,那是给员工一条活路。是天大的恩赐,员工就得像奴隶一样,卖身给企业。要主动加班,要一心为了企业。什么家庭,什么个人生活都是白扯。

别说反抗了,就是像王女士这样没有等到领导的信息回复,都算是态度不好,都会被辞退。

打工人何其卑微!

这也就不难理解,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要在两会上提:建议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休息权保护。看来这不仅是王女士面临的问题,是很多打工人遭遇的不公平待遇。

打工人为什么这么卑微,就不能硬气点?实际上,还真得很难硬气。企业或者老板随意一张辞退书,就得乖乖卷铺盖滚蛋。辞退了张三,还有李四、王五在等着。谁敢硬气呢?谁跟自己的饭碗过不去呢?

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小编认为有三条路可以走:

一是国家部门的介入,改变大环境,营造良好的就工环境。

像蒋胜男委员的提议里提到的,需要劳动局来发挥作用,监督劳动法的贯彻落实。特殊行业需要延长工时或者调整工作时间,需要提前跟劳动者协商好。额外劳动必须支付额外费用。

二是工会发挥作用,化零为整,依靠集体的力量来抵制劳动剥削。

现在打工人很容易忽略工会这个劳动者组织。我们来看下工会的职能:

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

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

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职能。

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的职能。

我们可以看到笼统的来说,工会有4项大的职能,第一项就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而实际情况是工会很少发挥作用。不像是一个职工群众组织,更像是一个企业的领导管理层。甚至很多企业在避免成立工会。这就需要工会独立出来,真正的作为一个职工群众组织。敢于为职工说话、维权。

三是打工人须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有兴趣的可以网上搜索下王女士事件的整个过程,王女士对劳动维权把握的非常准。最后虽然被辞退,但争取到了自身该有的利益。我们打工人也需要自立自强,认真研究相关的用人规定。悉知自己到底享有哪些权利,在权利受损时该怎样维权。在法治社会,不懂法就得交智商税,只会被蒙骗和利益受损。

劳动者最光荣,不该让为国家经济发展付出艰辛努力的广大劳动者受伤害。

个人拙见,不喜勿喷,和谐网络,友好交流。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