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还住在一起的人,是因为穷吗知乎(普通工人穷吗离婚还住在一起的人,是因为穷吗?)
我和我前妻性格不合,结婚两年后就离婚了,没有孩子。现在还住在一起,已经快半年了。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俩离婚的时候其实还算体面,没有什么负担,就是知道过不下去了,所以没有太多争执让对方难看。和当时结婚一样,对感情都很干脆,一句话就去民政局领了证,一句话又去民政局离了婚。
原以为可以一直体面下去的,结果现在被房子的事闹得鸡飞狗跳。
现在这套住房是结婚前就已经买好了的,我们家掏三分之二的钱和装修费,他们家掏三分之一的钱。老实讲,她们家的家庭条件跟我们家相比,很一般,但因为新婚,我也不是计较很多的人,很多事都没有算得特别清楚,毕竟之后还要过日子。
结果到了现在才知道,有些事在婚姻里,计算得清楚些,才是真正的未雨绸缪。
前妻离婚之后想要给我补贴一些钱,拿到这套房子。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女人,离婚之后的生存状况和质量会下降很多,补给我当初房子三分之一的钱,让我把房子让给她,算是补偿她这段婚姻的“损失”。
我当时听到这句话差点气笑了。首先,为什么要自降身价说女人离了婚就会贬值?我一个男人都完全不信这种陈腐的观点了,而且要说生活状态受到影响,我自己也受到不小的影响,我爸妈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怎么就她一个人精神损失了?
所以我明确拒绝了,不可能,当初买房装修都是我跑前跑后,她每天跟个没事人一样,到了现场也是指手画脚的,更何况钱也说明问题了,所以我绝对不会把房子让出来,因为那不仅是我的钱,还有我爸妈当时的积蓄。
她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们争吵了几次还差点动手,后来她居然直接把她爸妈接过来住了,住进了我们的家,我本来想报警,但考虑到两位老人确实身体不好,他们也不知道被亲生女儿当“枪”使,就作罢了。
她说,“有本事你把我和我爸妈一起赶出去。“
因为这件事我爸妈天天跟着上火,我妈气得高血压都犯了,此时距离她住进来才过了三个月。
我的工作性质是经常出差的那种,几个月里在家的时间屈指可数,我又不能因为这些事耽误了工作,最后突破我底线的事情是,前妻竟然背着我想把家里的锁换了,还好被隔壁邻居及时发现,阻止了她。
我当时实在想不明白,为了一套房子,她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仿佛我们此前两年的情份不复存在似的。
我没时间跟她耗下去,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结果前妻知道后,态度立刻软了下来,因为她自己也知道,走法律途径,自己不可能占到我任何便宜。
但是这次我不会再仁慈了,我和她之间已经被折腾得只剩一地鸡毛,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再亲密的关系,该分清的还得分清,这不只是在保护你自己,也是在給对方留下一点体面。
我和前妻本来是假离婚。
当初离婚是为了分房子,她爷爷病重,有好几套房子,她家里人跟她说离婚之后她能多分一套,因为她爷爷一直挺疼她的。我其实挺反对这件事的,一是拿婚姻当筹码交换房子,我们家又不是没地儿住,而是觉得她可能有心防着我,毕竟离婚后财产又要重新分配,麻烦事儿多着呢。
但架不住她天天在我耳边吹风,说分到了房子还是我们两个的,多一套房以后我们能过得更好云云,慢慢的我就动摇了。
办完离婚手续后,房子的事也一直在过渡之中,她为了让家里人相信我们真的离了,就跟我说亲戚来的时候,我得出门去,陪着她做做样子。
结果后来演变为,我的东西被移到了杂物间,我每天早晨在杂物间翻衣服穿,因为她家里人说不是搬走了吗?怎么东西还在?
假离婚之后我们虽然还住在一起,但她下的这盘棋让我越来越怀疑我和她之间的感情。我变得越来越不想跟她说话,以前我没觉得她那么有心机,这件事从头到尾我都觉得她没有表现出对我基本的尊重。
她家里人来了我就得出去住宾馆,等人走了再打个电话叫我回去,有一次过了一整天我都没等到她的电话,一问才知道她家里人早走了,她出去跟闺蜜逛街忘了告诉我了。
我们两个说起来是住在一个屋檐下,心里的距离却越来越远,这太荒谬了。
“要么选房子,要么选我。”这是我给她下的“最后通谍“。
她苦苦哀求说,前面的九十九步都走了,现在还剩一步了不能那么前功尽弃。
可能是已经累积了太多的失望,她的这句话彻底浇灭了我心中复婚的幻想。
我很严肃地告诉她等房子到手后,我们之间也不要再联系了。同时我也奉劝各位千万不要相信什么”假离婚“的戏码,你以为你能得到额外东西的同时,就一定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两个人的关系。
我和她是毕业就来北漂的,大学在一起三年,到北京不到一年就分手了。
和所有的北漂情侣一样,大城市的快节奏,新的生活方式让还没有完全脱离校园状态的我们没法适应,所以很快这段感情就岌岌可危了,最后虽然知道心里对对方还有留恋,还是暂停了这段关系。
分手后房子就成了问题。当时的房子是我们刚来北京时一起精挑细选的,大概看了半个多月才定下的这一套,我们的房东是个北京老奶奶,人特别好,知道我们刚毕业,来北京打拼不容易,不仅租给我们的价格很良心,还允许我们对房子做一点小改动,3500左右能租到一居室,放在现在想都不用想。
分手之后我就提出来,房子给前任住,我搬出去,因为我知道她很念旧,肯定舍不得我们一起装修的小房间。新买的小厨具、精挑细选的纸抽盒子,还有毛茸茸的地毯,这些她肯定都舍不得。
话虽这么说,但我当时刚来北京不久,搬出去的话很难找到这么高性价比的房子了。我跟前任谈了两次,她说,要不我先住着,等找到房子再搬也行,她住卧室我睡客厅,中间安了个隔断,基本就是合租室友的模式。
说实话刚开始是很别扭的,毕竟是曾经非常亲密的人,又在分手的适应期,所以很容易就会想起之前的事,动感情。我有时候做饭做着做着就顺带着把她那份一起做了,怎么说呢?已经形成习惯的东西,一下子想改也是很难的。
后来重新开始的契机,是她有一次哮喘犯了,整个人慌得不行,给我打电话,我那时候正在外面吃饭,接到电话还是赶紧往家赶,虽然只是室友关系,但我发现自己还是非常在乎她的安危。
差不多也是那天过后,我心里萌生出重新试试的想法,但也挺尴尬的,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不是也有这个意思,不过她这一年没有急着把我赶出去,我觉得多少对我还是心存留恋的吧。
可能因为当时分开的矛盾不是致命性的,加上分开以后还是朝夕相处,所以复合并没有花费很多功夫。这么说来,也挺“感谢”北京房价的,给了我们俩一个缓冲的机会。
很多人觉得分手后同居是一件很荒谬的事,但是在我看来,这取决于两个人的感情状态和对未来的规划,它给人提供了修复感情的契机,但也要看你能不能最终把握住了。
采访、撰文: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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